未登记的民间收养协议无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
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
当事人或者一方要求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未登记的民间收养协议没有效 未登记的民间收养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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