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应该赔偿
1998年吉林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交通事故危害赔偿中资产损失是否包含间接损失问题请示了最高法院 , 最高法院对此问题做了审批 , 明确提出 , 在交通事故危害赔偿案件中 , 假如受害者以被损车辆正用以货运运输或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 , 规定赔偿被损车辆修补阶段的停运损失的 ,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损失数额的明确 。损失金额应由交通经营部门或由物价鉴定单位出具证明 。赔偿被损车辆正常修补其间的停运损失 。
非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停运的 , 在车辆修补期内 , 因无法使用此车而引起损失的 , 也应当认为其权利 , 规定赔偿 。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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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定
交通事故解决
【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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