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诉法》第五十八条要求: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做为诉讼代理人 。以下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刑事辩护律师、底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二)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或是工作员;(三)当事人所属小区、企业及其相关社团组织强烈推荐的公民 。
【民事诉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哪些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
- 法律行为有哪六种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自己买房,个人购买
- 民事权利的特点有哪些
- 民事诉讼办理起诉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法院起诉要什么证据
- 离婚走法院程序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需提交民事起诉状和
-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本 民事答辩状(不同意离婚的民事答辩状)
- 欠银行几千万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 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事、行政诉讼中对司法赔偿的解释
- 一车多卖刑事还是民事
-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是什么意思 《老子》第五十八章原文及译文
